1951年:一汽厂址确定长春
2019年09月17日
来源:大事记
1951年3月19日,政务院财经委员会(51)密计建字127号文件指示:“批准汽车制造厂在长春孟家屯车站铁路西侧地区兴建”。
长春地处东北三省中心,是一座具有相当规模的城市,地形开阔,中长铁 路贯通南北,有公路、电力、上下水等基础设施。东北地区有较丰富的矿产和 木材资源,较雄厚的冶金、机械等工业基础。
厂址原始地貌石虎村(上图)、细菌工厂(下图)遗址
厂址确定后,现场勘测在苏联专家指导下展开。长春市建设局3月份完成 厂区2平方公里的测量绘图,东北工业部土建设计公司工程地质队完成厂址的 工程地质探测和气象水文资料征集,东北科学研究所配合土样分析,清华大学 土木系学生暑期测量实习队于7月中旬完成厂址约1.5平方公里的测量。按 苏联专家的要求,全部勘测资料翻译后送全苏汽车拖拉机设计院作为建厂依据。
【责任编辑:陈多华】